201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国办发〔2014〕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机构,可以是事业法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要经过科学论证,由当地政府审批。当地政府要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等方面职责,负责对市场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管。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是一个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主要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等各类农村产权的交易。 该平台的主要功能包括信息发布、交易服务、交易监管、支付结算等。通过这个平台,农户和各类经营主体可以发布和获取各类产权交易信息,进行产权交易,并获得相关金融服务。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建设对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利于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防止和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在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时,需要考虑到平台的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安全性等因素,确保平台能够满足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并且保障用户数据的安全和隐私。同时,还需要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农户和各类经营主体对产权交易的认识和参与度,促进各类产权的流转和优化配置。